在岳阳市的法律界,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唐淼东。他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,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信赖。
唐淼东律师毕业于湖南理工大学法律本科,自2021年7月开始执业至今,已有5年的丰富经验。作为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,他在帮信、掩隐、电信诈骗、开设赌场、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领域尤为擅长。自执业以来,唐淼东律师承办了数十起刑案,其中包括贩卖毒品罪二审改判轻量刑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减刑以及多起帮信、诈骗案件不起诉等。他擅长与公安、检察院进行定罪量刑谈判,不起诉、重罪降刑、取保缓刑的成功率高,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。
被不起诉人:何某某,男性,1987年8月20日出生,汉族,大学本科文化,无业,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临湘市。 辩护人:唐淼东,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律师
本案由岳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不起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5年11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。本院受理后,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,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本院认为仍不能证明具有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主观犯意,在案证据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,最终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。
被告人:马某某,男,1994年2月12日出生,汉族,河南省尉氏县人,高中文化,无业。 辩护人:唐淼东,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律师
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3日提起公诉,指控马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,非法经营数额巨大、情节特别严重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唐淼东律师主张马某某在全案共同犯罪中属于下游私服运营者,未参与源代码制作、支付平台搭建、私服端销售,仅单独运营一款私服,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应当认定为从犯;马某某系电话传唤主动到案,如实供述全部事实,成立自首,依法可从轻、减轻处罚;自愿全程认罪认罚,家属主动缴纳大额暂扣款,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、预缴罚金,悔罪态度彻底;户籍地社区矫正评估通过,无社会危险性,请求法院对马连升从轻、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最终,法院判决马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唐淼东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,还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。他擅长深入分析案件细节,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,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策略。在与公安、检察院的沟通中,唐淼东律师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,争取到最佳的辩护结果。
唐淼东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得到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评价。他的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能力,使得他在岳阳市乃至整个湖南省都享有很高的声誉。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简单的纠纷,唐淼东律师都能以专业、严谨的态度,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总之,唐淼东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成为了岳阳市刑事辩护领域的佼佼者。他始终秉持着“专业、诚信、高效”的服务理念,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