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岳阳市,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唐淼东。自2021年7月开始执业以来,唐淼东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,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他擅长处理帮信、掩隐、电信诈骗、开设赌场、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,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。
唐淼东律师毕业于湖南理工大学法律系,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。自2021年7月开始执业至今,他已经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五年的丰富经验。在这五年里,唐淼东律师承办了数十起刑事案件,其中包括多起重大案件的成功辩护,如贩卖毒品罪二审改判轻量刑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减刑以及帮信、诈骗多起案件不起诉等。
被不起诉人:何某某,男性,1987年8月20日出生,汉族,大学本科文化,无业,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临湘市。
案件经过:2024年11月6日,何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岳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,2025年11月9日本院继续对其取保候审。本案由岳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,并于2025年11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。
辩护过程:作为何某某的辩护人,唐淼东律师在案件审查过程中,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,提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意见。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,最终认定在案证据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,不能证明何某某具有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主观犯意。最终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,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。
被告人:马某某,男,1994年2月12日出生,汉族,河南省尉氏县人,高中文化,无业。
案件经过:2023年10月26日,马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到案,次日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2023年12月3日由岳阳县公安局逮捕。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3日提起公诉,指控马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,非法经营数额巨大、情节特别严重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辩护过程:唐淼东律师在辩护中提出,马某某在全案共同犯罪中属于下游私服运营者,未参与源代码制作、支付平台搭建、私服端销售,仅单独运营一款私服,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应当认定为从犯。同时,马某某系电话传唤主动到案,如实供述全部事实,成立自首,依法可从轻、减轻处罚。此外,马某某自愿全程认罪认罚,家属主动缴纳大额暂扣款,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、预缴罚金,悔罪态度彻底。最终,法院判决马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唐淼东律师在公安、检察院定罪量刑谈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,能够有效争取不起诉、重罪降刑、取保缓刑等有利结果。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评价。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简单的法律咨询,唐淼东律师都能提供高效、专业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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