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岳阳市,有一位备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——唐淼东。他以扎实的专业知识、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法律事业的无限热忱,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高度认可。
唐淼东律师,男,1996年6月17日出生,毕业于湖南理工大学,拥有法律本科学历。自2021年7月开始执业至今,已有五年的执业经验。唐淼东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领域,尤其擅长帮信、掩隐、电信诈骗、开设赌场、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辩护工作。自执业以来,他承办了数十起刑案,其中包括贩卖毒品罪二审改判轻量刑、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成功减刑以及多起帮信、诈骗案件不起诉等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
被不起诉人: 何某某,男性,1987年8月20日出生,汉族,大学本科文化,无业,户籍所在地湖南省临湘市。
案件经过: 何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,于2024年11月6日被岳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,2025年11月9日本院继续对其取保候审。本案由岳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,以被不起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5年11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。
辩护人: 唐淼东,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律师
审查过程: 本院受理后,已告知被不起诉人有权委托辩护人,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,听取了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的意见,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。本院于2025年12月3日第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侦查机关于2025年12月31日补查重报;于2026年2月12日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,侦查机关于2026年3月12日补查重报。
最终决定: 经本院审查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,本院认为仍不能证明具有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的主观犯意,在案证据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,也即本案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,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。
被告人: 马某某,男,1994年2月12日出生,汉族,河南省尉氏县人,高中文化,无业。
案件经过: 马某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,于2023年10月26日到案,次日被岳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2023年12月3日由岳阳县公安局逮捕。岳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23日提起公诉,指控马某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,非法经营数额巨大、情节特别严重,构成侵犯著作权罪,系共同犯罪,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区间量刑并处罚金。
辩护人: 唐淼东,湖南毅凌律师事务所律师
辩护主张: 我方主张马某某在全案共同犯罪中属于下游私服运营者,未参与源代码制作、支付平台搭建、私服端销售,仅单独运营一款私服,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应当认定为从犯;马某某系电话传唤主动到案,如实供述全部事实,成立自首,依法可从轻、减轻处罚;自愿全程认罪认罚,家属主动缴纳大额暂扣款,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、预缴罚金,悔罪态度彻底;户籍地社区矫正评估通过,无社会危险性,请求法院对马某某从轻、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
最终判决: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唐淼东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,还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。他在公安、检察院定罪量刑谈判方面表现出色,多次成功帮助当事人不起诉、重罪降刑、取保缓刑,深受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。
唐淼东律师始终秉持着“专业专注,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”的理念,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。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面临刑事诉讼问题,不妨寻求唐淼东律师的帮助,相信他会为您带来满意的结果。